团体标准《双组分道路交通标线技术规程》(T/CECS G:D83-09 2024)条文解释系列(四)基本规定
发布时间: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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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 基本规定
3.0.1 MMA双组分标线的作用、分类、颜色、形状、字符、图形、尺寸,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及相关规范的规定。
条文解释:
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是整个标线行业标准的基石。本规程作为现行标准体系的补充,所有现场施划的MMA双组分标线,其颜色、形状、含义等,必须满足该规范的要求。
3.0.2 按表面构造进行分类,MMA双组分标线可分为平面型标线和突起型标线。其中突起型标线可分为点状标线、絮状标线、块状标线、排骨状标线和其他异形标线。
条文解释:
2025年10月5日,最新《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25)发布,其中4.4.4条增加了道路交通标线表面形态的说明,“道路交通标线可采用振动标线或其他表面形式,但不应影响标线的含义和功能”。
本规程中提出的标线按表面构造分类,其含义与GB 5768中的表面形式相同。本规程提出的分类,基本涵盖了目前市面中MMA双组分标线的所有类型。

本规程中将MMA双组分标线按表面构造(或表面形式)分类后,可采用 “三段式”命名方式对交通标线进行定义。
具体定义方式如下:
(1)平面型标线
采用“材料+表面构造+施工工艺”三段式定义。例如采用喷涂工艺施划的标线可称为“双组分平面型喷涂标线”,采用大型设备施划的标线可称为“双组分平面型挤出标线”等。
(2)突起型标线
目前不同形状突起型标线的均有相对应的施工设备及工艺,通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混淆。因此突起型标线采用三段式“材料+表面构造+施工工艺”定义,其中第三部分为可选项。例如点状标线可称为“双组分突起型点状标线”,块状标线可称为“双组分突起型块状标线”或“双组分突起型块状振动标线”。
关于MMA双组分标线的表面构造类型及对应的施工工艺参见本规程表5.3.1。
此外该分类方式,三段式定义方式也同时适用于热熔型、水性、溶剂型等标线。
随着近年来标线技术的不断更新迭代,新的标线名称也不断涌现。由于各方定义名称时出发点不同,客观上名称含义混淆。采用新型三段式方法,对标线进行统一命名,可以有效减少各方对标线名称的理解歧义,进一步推动标线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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