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25)标准主要调整情况汇总
发布时间: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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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5年10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正式发布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2025),是一次对国家道路交通“语言系统”的重要升级。
交通标线不仅仅是施划在路上的几条线,更是关乎每个人生命安全的防护线,是提升社会运行效率的基准线,也是指引国家走向更安全、更智能、更高效的未来交通的导向线。它的全面实施,将对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和交通强国的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新版标准全本包括引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通则、指示标线、禁止标线、警告标线、其他及附录组成。整体框架基本沿用了09版的标准框架。与上一版(GB 5768.3-2009,简称09版)相比,对标线的颜色、车道边缘线、非机动车道标线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以下是对新版标准中变化情况汇总,尤其是各个章节关键条款的变化情况。
1. 引言
本章节属于新增内容。包括标志和标线的作用,全部9个部分的介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通则:
本章节对应是09版的“一般规定”。
具体条文变化调整情况如下:
(1) 4.1.1条:删除标线的定义。
(2) 4.2.1条:根据后面章节的说明,仍旧是包括4部分,路面标线、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
(3) 4.2.2条:增加纵向标线仅包括沿道路方向的实线、虚线和虚实线。
(4) 4.2.3条:标线按形态分为四类
(5) 4.3条:修改标线颜色,取消了蓝色,增加红色。颜色的调整是本次修订的一个重要方面。
(6) 4.4.1条:修改交通标线反光要求。从用词上看,比09版要求更高。
(7) 4.4.2条:修改抗滑性,仅提出一般要求。删除09版中与路面的对比。
(8) 4.4.3条:删除排水缝间隔15米的要求。
(9) 4.4.4条:增加标线表面形式的说法。
(10) 4.5条:增加强制性条款。自2026年5月开始,所有的标线必须按新版执行。
5. 指示标线
新版将09版中的导向车道线和出入口标线调整为为禁止标线。
具体条文调整情况如下:
(1) 5.1条: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5.1.2条:增加非机动车专用路线宽10cm。
(2) 5.2条: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5.2.2条:线宽为10、15、8cm三种。
5.2.2条:修改设计速度≥60Km/h,采用“6-9”线或“3-9”线。
(3) 5.3条:潮汐车道线
5.3.3条:增加潮汐车道停止线的施划要求。
(4) 5.4条:车行道边缘线:
5.4.2条:宽度为15、20和10三种;
5.4.2条:修改车行道边缘线包括实线、虚线和虚实线。增加虚实线但未给出应用场景。
5.4.2条:修改虚线(也称密虚线划60cm,间隔30cm)施划要求;
5.4.3条:修改颜色要求,行车方向右侧为白色,左侧为黄色。
5.4.5条:增加非机动车道边缘线的要求。部分位置可不施划。
5.4.6条:增加路侧停车位边缘线施划虚线
5.4.7条:增加紧急停车带边缘线为实线
(5) 5.5条:左弯待转区线
5.5.2条:新增颜色的规定,左侧为黄色,右侧为白色。
(6) 5.6条:路口导向线
5.6.2条:增加非机动车导向线宽度为8cm。
5.6.2条:修改颜色的规定。
(7) 5.7条:换道线:
本条款为新增内容。
5.7.2条:颜色为白色,施划1-1线。
(8) 5.8条:人行横道线
5.8.1条:新增要求停车让行。
5.8.2条:间隔为60~80cm。主要考虑防止车辆碾压。
5.8.3条:最小长度要求调整为交叉口2米,路段3米。
取消安全岛设置相关要求。
(9) 5.9条:车距确认标线(无变化)
(10) 5.10条:停车位标线
5.10.2条:规定颜色为白色。取消蓝色和黄色。
5.10.3条:取消停车位尺寸的要求。
5.10.6条:修改残疾人停车位填充线颜色为白色,简化施划方式。
5.10.8条:修改限时停车位时间标线的位置。
5.10.9条:增加连续停车位之间区域填充要求
(11) 5.11条:停靠站标线
5.11.3条:修改港湾式停靠站所有标线的颜色均为白色。
5.11.7条:修改路边式停靠站所有标线的颜色均为白色。
(12) 5.12条:减速丘标线
5.12.4条:修改减速丘与人行横道联合设置时标线设置示例。增加减速丘预告线和停止线之间的距离设置要求(1m)。
(13) 5.13条:导向箭头
5.13.4条:3米、4.5米、6米和9米箭头的应用范围。(原有)
5.13.5条:导向箭头组合使用时不宜超过2个方向。(原有)
5.13.6条:修改第一组导向箭头距离停止线为1-5m。
(14) 5.14条:路面文字标记
5.14.1条:增加路面文字标记一般为白色。
5.14.1条:修改路面文字规格(表3),个人建议公路取上限,城市道路取下限或上限0.7倍。
(15) 5.15条:路面图形标记
5.15.1条:增加路面图形标记为白色。
5.15.3条:增加非机共享路面标记类型及设置要求。
5.15.4条:增加电动自行车路面标记及设置要求。
5.15.5条:增加行人路面标记及设置要求
(16) 5.16条:非机动车横道线
本条款为新增内容。用以指示一定条件下非机动车横穿道路的路径。
5.16.2条:增加两条白色虚线,虚线为“1-1”线
5.16.3条:增加两条白色虚线之间的距离(中心至中心)≥2m
5.16.4条:增加与人行横道线的距离≥30cm。
5.16.5条:增加非机动车路面标记和导向箭头的设置要求
6. 禁止标线
新版删除了09版非机动车禁驶区标线相关内容。
相关条文变化调整情况如下:
(1) 6.1条: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6.1.1条:包括双黄实线、黄色虚实线和单黄实线。
6.1.4条:单黄实线宽度一般为15cm,最大可调整为30cm。
(2) 6.2条:禁止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
6.2.1条:修改包括白色单实线和白色虚实线两种。
(3) 6.3条:禁止车辆停放线
6.3.1条:修改路面上的禁止车辆停放线为白色双实线,起止两端用白色短线表示,线宽为5cm。(09版:黄色单实线,宽为15cm)
6.3.1条:增加路面上禁止车辆长时停放线,为白色单实线,起止两端用白色短线表示,线宽为5cm。
(4) 6.4条:停止线
6.4.4条:修改标线施划图例中停止线与双黄线的交叉位置。
(5) 6.5条:让行线
6.5.1.4条:增加停车让行线应施划于所有需要停车让行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不施划“停”字。
6.5.1.4条:修改标线施划图例中停车让行线与双黄线的交叉位置。
6.5.2.4条:增加减速让行线应施划于所有需要减速让行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不施划倒三角形。
6.5.1.4条:修改标线施划图例中减速让行线与双黄线的交叉位置。
(6) 6.6条:导流线
6.6.3条:修改颜色规定,分隔同向交通的导流线颜色为白色,分隔对象交通的导流线颜色为黄色。
6.6.3条:修改填充方式,分为V型线和斜纹线两种。
6.6.3条:增加斜纹线施划图例(图80)。
6.6.3条:增加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见填充线的施划方式。填充线宽30cm,间距2m,与机动车行驶方向成45°。
(7) 6.7条:中心圈(无变化)。
(8) 6.8条:网状线
6.8.2条:修改颜色规定。网状线颜色为白色。
(9) 6.9条:专用车道线
修改原名称为车种专用车道线。取消小型车专用车道线、大型车专用车道线和非机动车道线的相关要求。
6.9.1条:公交车专用车道线。修改虚线和文字颜色均为白色。
6.9.1条:公交车专用车道线。修改虚线施划方式为“5-1”线,文字为“公交”或“快速公交”。
6.9.1条:公交车专用车道线。增加规定专用车道位于最左侧或最右侧时标线施划要求(图87)。
6.9.2条:多乘员专用车道线。修改内容与6.9.1条类似。
6.9.2条:多乘员专用车道线。增加可施划人数规定。
(10) 6.10条:导向车道线(无变化)。
(11) 6.11条:禁止掉头、禁止转弯标记(无变化)。
(12) 6.12条:出入口标线(无变化,设计参照附录C)。
7. 警告标线
新版中删除09版中实体标记的相关说明。
相关条文变化调整情况如下:
(1) 7.1条:路面(车行道)宽度渐变段标线
7.1.3条:增加换道线施划要求。
(2) 7.2条:接近障碍物标线
7.2.2条:修改填充线为黄色斜纹线和白色V型线两种。
(3) 7.3条:车行道减速标线
7.3.2条:增加减速标线设置于一般道路的急弯、下陡坡路段时,设置在进入弯道和下陡坡前,不宜超过三组,每组间距32m。
7.3.3条:增加纵向减速标线应避免长距离使用。
(4) 7.4条:收费广场减速标线
无重大变化。应注意施划要求。
(5) 7.5条:收费岛标线
无重大变化。原09版属于接近障碍物标线的一个应用场景
(6) 7.6条:铁路道口标线
7.6.1条:修改禁止超车线的颜色规定。
(7) 7.7条:立面标记(无变化)
7.6.1条:修改禁止超车线的颜色规定。
8. 其他
(1) 8.1条:突起路标
8.1.3条:修改突起路标的设置位置,可设置在机非分界线上
取消突起路标可以单独作为标线的规定。
(2) 8.2条:轮廓标
8.2.2条:修改轮廓标在不同等级道路的设置要求。
9. 附录
内容包括建议视距值、交叉口标线设置示例和互通立交出入口设置示例,其中示例中注意标线的颜色要求。